教职工入户需提供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和学校集体户户口本主页加内页原件复印件。
3、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交社保和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复印件。
5、单位在职证明和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6、招工入户提供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的明细证明(一定要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明细证明)。
教职工入户(有调函)需提供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本主页加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单位证明
5、调函原件复印件(如有随迁人员应在调函内注明)
根据具体实际,待以上材料收集齐后,请各位老师交由保卫处联系公安民警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