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出国(境)办理流程及有关规定

目录

一、非学院自行组团因公临时出国(境)办理流程及有关规定
二、学院自行组团因公临时出国(境)办理流程及有关规定
三、出国访问学者申报及出国手续办理等有关规定

一、非学院自行组团因公临时出国(境)办理流程及有关规定

1、每年年终由财务处、、人事处、外事办共同研究确定非学院自行组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
2、翌年初,出国(境)申请人根据人事处转发的上级有关部门(教育厅、经信委等)出国(境)通知,到有关网站下载《非学院自行组团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同意,人事处、外事办审核后报学院审批。
3、人事处公示出国(境)人员相关信息。
4、出国(境)申请人凭审批表到外事办领取所存护照及办理借款等手续。
5、外事办将出国(境)人员信息报省经信委备案并协助出国申请人按组团单位(部门)要求办理出国手续。
6、出国人回国后将护照、出国小结交外事办,并按学院《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管理办法》办理销帐。
二、学院自行组团因公临时出国(境)办理流程及有关规定

1、每年年终由外事办、人事处共同起草出国计划,学院批准后由外事办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由财务处、外事办共同将出国(境)费用纳入有关经费预算。
3、人事处、外事办共同起草出国(境)人员选拔规则,经学院审批后由人事处公布出国(境)计划及出国(境)人员选拔规则。
4、各部门、各院系根据条件进行人员推荐,经人事处、外事办审核后报学院审批。外事办公示出国(境)人员信息。
5、外事办及出国(境)团队负责人共同商定出国(境)行程与活动安排,报学院审批。
6、外事办联系国(境)外有关单位,开具报批邀请函(10天)。
7、外事办起草报批文件、人员备案表等,邀请函到达后向省经信委及省外办报批(1个半月)。
8、对于需要服务外包的团组,由外事办提出招标申请,并起草招标文件初稿交招投标处完善后统一进行招标。
9、确定服务外包商后签订弹性合同(即由于上级未批准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团组未能成行的,只支付前期联络、邀请函开具等费用,对机票预定、国外食宿预定等费用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上级批文下达后开具正式邀请函(10天)。
11、按合同分期付款、预借款、预订机票等。
12、办理护照(5天,需提前准备护照照片、采集个人信息、签字笔迹,填写申请表)。
13、办理签证(15天,需提前准备签证照片、填写签证表等)。
14、外事纪律培训。
15、出行前准备(宣传材料、外交礼品等)。
16、回国后护照、出国小结回收,意见反馈。
17、按《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管理办法》统一清算报帐。
三、出国访问学者申报及出国手续办理等有关规定

1、申请人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出国访问学者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人事处交学校审批,审批后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接到批准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查询,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出国访问学者报名手续,交人事处审核、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3、经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获得出国访问学者资助资格(一般为两年内有效)后,需要语言培训者,须向人事处报送语言培训计划和所需费用预算,经学校批准后,参加语言培训;
4、培训合格者或无须语言培训者,妥善安排校内工作,确定大致出国时间,报请院(系)、部门领导及部门分管校领导批准,处级干部应按照处级干部请假审批程序报请领导批准;
5、由获得资助资格的出国访问学者个人负责联系自己国外研修接收单位、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资助证明手续及出国研修邀请函;
6、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到人事处审核办理中英文保留公职证明及学校同意派出函(需语言培训者,应提交语言培训成绩及合格证);
7、获资助资格的出国访问学者个人凭学校同意派出函到外事办办理相关出国手续;根据学院资助证明到外办办理汇款等手续;
8、外事办起草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指导获资助资格的出国访问学者个人办理出国护照和签证;获资助资格的出国访问学者个人填写《出国研修备案表》,并将护照签证页复印件交外事办留存;
9、外事办负责向获资助资格的出国访问学者个人进行外事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培训;
10、出国访问学者回国后根据学院资助证明到外办办理销账等手续,提交个人出国总结;
11、出国访问学者有关费用补贴参照人事处《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派教师(个人)出国研修实施办法》执行。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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