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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七)——淮安市纪委通报关于三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规定的典型案例

2021年08月12日 09:20  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在全市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松懈、责任缺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涟水县红窑镇刘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华军等人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日中午聚餐饮酒问题。2021年8月6日中午,刘华军和村委委员李培培、治保主任兼红窑派出所联防队员姚进

才,以及其他4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村民,在结束上午疫情防控工作后,违反淮安市疫情防控通告(第4号)有关规定,在姚进才家里组织聚餐并饮酒。2021年8月11日,刘华军受到党内

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刘桥村党总支书记职务,李培培、姚进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盱眙县党员、个体经营户孙文丽疫情期间违规聚众打牌问题。2021年8月1日晚9时许,孙文丽违反淮安市疫情防控通告(第4号)有关规定,前往棋牌室聚众打牌,被公安机关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8月3日,孙文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淮安区交通运输局第八中心交管所交管员吕志建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卡口值守问题。2021年7月27日,为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淮安区组织力量值守辖区内高速出入口。吕志

建以天气不好、缺少交通工具为由,拒绝参加当天的卡口值守工作。2021年8月3日,吕志建被予以诫勉谈话。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越是关键时刻,越能考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能力作风。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践行“两在两同”,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疫情防控专责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快查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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