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1年我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高级职称申报系列:
      1、高校教师系列正、副高级;
      2、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正、副高级;
      3、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系列正、副高级。
      二、政策口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1】12号)文件精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从今年起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见附件一)。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2月28日——3月11日,论文送审(此处为副高级论文送审,正高论文送审由教育厅统一组织,随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3月12日——3月21日,请各位有申报需要的老师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统一交至系部;
      3、3月22日——3月31日,请各有关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个人述职及群众测评。按要求整理、汇总材料,报送人事处;
      4、4月1日——4月15日,人事处组织审核材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面试答辩、召开学科组会议、召开职称领导小组会议;
      5、4月中旬,对申报材料予以展示;
      6、4月下旬,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申报人严格按日程安排开展工作;
      2、职称评审相关最新通知请注意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目;
      3、职称申报的材料袋正由教育厅组织印制中,待印好后学院将统一领取并及时发放给各位申报人员;
      4、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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