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人事处]关于组织开展淮安市“533英才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33英才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才办〔2011〕2号)文件精神,淮安市“533英才”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淮安市高层次学术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淮人才〔2011〕1号)文件(附件一)、《关于组织开展“533英才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二)。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高层次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与拔尖人才
      1、个人申报。申请人认真填写《淮安市“533英才工程”培养对象申请表》(附件三)、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审核同意后于5月26日前报送学院人事处(上述表格电子版与系部推荐意见一并报送)。各系、部可推荐一人,推荐人选尽量不与此前各类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重复。
      2、学院推荐。学院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高层次学术技术骨干人才
      高层次学术技术骨干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由各县(区)或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的填报要实事求是,规范完整,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包括:培养对象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申请表各一份),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以及其它能够反映个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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