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人事处]关于报送2011年度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1年学院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资格要求
      申报对象应为我院在职在岗人员,并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
      二、申报材料及填写、报送规范
      (一)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系列中级职称材料及填写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中级职务一式2份)。
      2.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一式8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2.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
      13.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4.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5.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背面注明系部、姓名)。
      (二)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系列初级职称材料及填写要求:
      1.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初级职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正反面打印,16K大小,由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申报人员可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相关专业岗位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
      5.由系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公开课合格证明。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上述各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证明,查验后退还本人。
      2.申报材料由系部统一报送。申报表格涉及所在部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等(学院党委、行政公章,学院党委、院长签字等除外)的,均应在系部报送材料前完成。
      3.所有纸质材料,除作明确要求外,均为A4大小打印或复印。
      4.为保证评审工作如期开展,所有材料请务必于7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附件.zip

你准备好更多了解我们吗?

如果您想更加详细的了解关于学科、专业、招生、就业等方面的信息,请拨打右侧的电话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热线:0517-83808222
书记办公室:0517-83808226
院长办公室:0517-83808228
教务办公室:0517-83808220
行政办公室:0517-838082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