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2年学院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资格要求
申报对象应为我院在职在岗人员,并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2012年可申报的指标:中级职称48个,初级不限。
二、本次职称申报系列:
1、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
2、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中、初级;
3、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系列中、初级。
三、政策口径:
根据《关于印发《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资格条件》等四份文件的通知》(淮信院人字〔20116)、《关于职称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淮信院人字〔201118号)规定条件(见附件12)。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511——530,请各位有申报需要的老师填写《评审表》、《简表》等,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统一交至系部;
261——610,请各有关院(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个人述职及群众测评。按要求整理、汇总材料,报送人事处;
3611——625,人事处组织审核材料,召开资格审查会议、学科组会议、专业评审委员会会议、职称领导小组会议;
46月下旬,公示,行文;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申报人严格按日程安排开展工作;
2、职称申报的材料袋自备;
3、申报材料由系部统一报送。申报表格涉及所在部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等(学院党委、行政公章,学院党委、院长签字等除外)的,均应在系部报送材料前完成。涉及教职工个人教学综合考核、思想品德考核等内容的,请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考核要求,明确纪委,规范程序,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4、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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