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数控实训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要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全体职工要充分履行消 防安全职责,加强和规范教学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实验实训部部长为各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实验实训教学现场 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所有成员要重视消防安全,都有责任搞好消防工作, 共同管理好消防工作。
三、各教学现场安全通道不允许堆放杂物,上班期间教学现场大门全部开启, 要保持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四、严禁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炉取暖、烧饭、公电私用等,以免引发火灾, 一经发现将予以罚款处理。
五、要重视文明、安全实验实训。不得在教学现场吸烟,不得将烟头带入或 扔到教学现场,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六、电焊、锻压、铸造、热处理等有火种的实训现场,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 操作规程。下班后消除遗留火种,严防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七、机床润滑用油属易燃物品,必须加强严格的管理,严禁在油桶旁堆放易 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或燃烧杂物。
八、下班后教学指导人员应对教学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 离开现场。
九、定期检查维修、保护好消防器材。要保持消防水栓的良好使用状态。灭 火器要放在使用时方便拿取的地方,对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十、中心资产设备部要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各训练部落实火灾的防、 消措施,火灾隐患的整改并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一、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实施灭火,并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务必做到及时报警(电话 119)。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二、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加强责任意识和自觉性,确保消防管 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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