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课内实验,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实验者,按旷课处理。
二、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准备不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否则不能做实验。
三、进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高声谈笑和打闹,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室内整洁。
四、实验时,仪器安装完毕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才能进行实验;实验中,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认真填写“实验数据原始记录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后作为实验报告的一部分,并积极地分析思考,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
五、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器皿等,不得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有关操作规程,节约水、电、材料,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采取紧急措施,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
七、对实验室的所有仪器、工具必须爱护,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致使损坏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理,并照章赔偿。
八、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电源和水源。要把实验用的工具、器材等整理放好,地面、桌面等要打扫干净,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 实验后,要认真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要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正确处理实验数据,不得更改原始数据。
十、凡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则,否则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参加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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