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艺术系关于进一步明确贫困生权利与义务的通知

传媒艺术系各班级: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系贫困生的责任意识与感恩意识,特在传媒艺术系第二次评审认定贫困生之际,进一步明确系贫困生所享受的权益与义务,希受资助的贫困生认真执行。

一、贫困生的权益   

经系部和学校建档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视家庭困难程度和在校表现,可享有以下权益: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可向系部申请并享有由学校、社会等提供的各类困难补助。

2、享有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竞聘资格,系部将为特困学生优先安排或推荐岗位(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

3、品学兼优(指一学年考试(查)课程每门不低于70分,不计补考成绩)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生.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指上一学期考试(查)课中没有补考课程)的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年;困难生3000/.年;一般困难生2000/.)

5、缴纳学费有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学生生源地地方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学校受理申请贷款时间内,向承办贷款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6、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学生生源地地方民政部门盖章的《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校后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系部认定小组认定困难等级后,再根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二、贫困生的义务

经系部和学校建档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各种资助权益的同时,还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保证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9/10(新生第一学期除外)。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4、积极参加学校和系部勤工助学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

5、受资助的贫困生,除第4条外,每学期持《学生义务劳动卡》在校内外必须参加义务劳动不低于10小时。(包含在校内实验(训)室保洁服务;进社区、敬老院、孤儿院参加劳动;去公共场所帮忙打扫卫生;协助交警管制交通等)。

6、未尽到第1-3的义务时,将按照《传媒艺术系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监督和处罚办法》进行处罚。未尽到第5项义务时,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补足义务劳动时间,可继续享受困难资助。

传媒艺术系

2012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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