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班主任考核办法

毕业班班主任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和毕业生稳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教育与指导,充分调动毕业班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聘任及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班主任实行院系双重领导

学生工作部(处)是学院班主任管理的职能部门,各院系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强化基础工作与工作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考核体现客观,注重实效,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

各院系成立班主任考核小组,由院系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以班主任自身工作情况、班级管理效果、班级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等为考核指标,综合毕业班班主任的工作表现情况和工作绩效,予以考评。

第四条 毕业班班主任考核细则

毕业班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工作态度(10分)、工作作风(40分)、工作绩效(50分)三个部分,量化总分:100分(详见附件:毕业班班主任考核细则)。

第五条 考核方式及程序

毕业班班主任考评工作包括过程考核、目标考核和院系评价三部分,其中过程考核占50%,目标考核占50%。根据考核得分,由考核小组确定班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等级,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一)过程考核(50分)

日常考核分=Σ(月考评分)×50%/月数。

(二)目标考核(50分)

 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提供有关的材料、相关部门反馈和院系抽查结果,对毕业班班主任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各项工作目标(包括毕业生生源报盘和派遣、就业协议书回收、档案整理、毕业生跟踪调查)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打分。

第六条 考核结果

考核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60分~89分)、不称职(60分以下)三个等级。学期推荐优秀的班主任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30%。

第七条  毕业班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津贴发放的依据,过程考核合格发基础津贴,毕业班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津贴和特殊津贴。

第八条 毕业班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和学生未参加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考核按照《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毕业班班主任考核细则

 

   

                                              二O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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