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艺术系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激励传媒艺术系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根据《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的金额和资助要求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其它奖助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系部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高职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针对三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学习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中必须获得院级一等奖学金。

6、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二。

三、国家奖学金的系部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提出申请。

2、班级组织评审小组审核、评选、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3、班级将公示后的名单推荐到系学工办。

4、系学生办组织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5、推荐最优秀的学生上报院学生工作处。

四、国家奖学金的系部评定参考条件

由于专业课程存在差别性,为保证做到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评选严格按照以下条件顺序执行。

1、上一学年中必须获得院级一等奖学金。

2、上一学年中的各门课程考试(含考查课),不得低于75分。

3、一年级至少获得过院级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荣誉。

4、比较上一学年中,全部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每1学分的得分情况,学分成绩排名前二的,并相差不超过3分的,进入下一环节比较。

学分成绩=Σ每门必修课程学分*成绩/全部必修课程的总学分

5、比较前二学年除奖学金荣誉以外的获奖情况,特别是在院级以上的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晋级。如均无前者荣誉项目,考虑进行院系二级各项荣誉比较,获奖项目多者晋级。

6、如均无第5条中的各项荣誉项目,第4条学分成绩排名第一的晋级。

五、奖学金的发放、监督及检查

1.国家奖学金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到系部后,系部召开颁奖大会,给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全体学生和教师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六、国家奖学金的取消

在系部评审期间,如在初审中有隐瞒违反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受校纪校规处分情况的,除对班级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进行纪律处分以外,还将取消申请者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奖励的要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传媒艺术系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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