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实施办法

(暂行)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5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是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凡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高职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并能起模范作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团结同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有较高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本年度曾获得院一等奖学金,每学期每门考试考查课目成绩均达优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自觉坚持参加早操及课外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残疾学生除外)。

6、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社会活动,获得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市级以上竞赛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同等优先。

    三、名额推荐和资助标准

1、推荐名额

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评选指标,确定本年度奖学金的名额及分配情况,下达各系,由各系通知学生申报。

2、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审批程序

1、学生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评选条件申报,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2、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委会或班会进行民主讨论,初步确定申请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交系部审核。

3、学生所在系部根据申请条件、下达指标及有关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系党政联席会议形式,结合辅导员(班主任)情况陈述,对申请人进行审查评议,最终确定评选学生名单,签字盖章后,将材料一同报送学生工作处。

4、院务会批准执行。

5、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5天(受理单位为纪委和学生工作处)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或停发国家奖学金:

1、违犯法律、违反校纪受处分者;

2、因各种原因休学或退学者;

3、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者;

4、弄虚作假者,除取消获奖资格或停发国家奖学金外,根据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院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发的奖励资金后,按相应标准发放国家奖学金,并记入获奖学生学籍档案。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云顶国际yd888建筑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0517-83808256 邮编:223003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