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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年度教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8日
各单位、各部门:

教务处、科研产业处、高教所联合组织填报2017年度教科研工作量工作,请各单位、部门组织老师填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本通知。

     一、教科研工作量填报依据:《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方案》(淮信院〔2014〕90号)中《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主要是指教师在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教学改革与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或取得的成果。具体包括:①各类各级纵向、横向教科研项目;②学术论文及其被二次文献收录转载、索引;③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等);④教材、工具书;⑤获得国家批准的职务专利及软件著作权;⑥经各级政府组织评定的教科研成果奖;⑦学校立项的教科研项目;⑧取得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成果等。

     三、项目、论著等成果工作量由负责人分配,所分配人员需是课题组成员(系统已提供人员名单),原则上成员所分配分值依序递减,外单位人员不分配

     四、立项分分配以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中成员为准,结项分分配以结题证书中成员为准,成果获奖以获奖正式发文(证书)中的参与人排名为准。对各类材料中未出现主要参与人(如省骨干专业) 的教科研分分配,需在工作量(科研分、课时、奖金)分配之前由所在院部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人员的贡献度,依序列出主要参与人员,经党政联席会批准,院部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归口部门备案。“教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备案表”见附件2

     五、横向课题、论文、专利工作量计分仅限于第一完成人,不得分配。

      六、上年度个人结余教科研分不能分配。

      七、教科研工作量填报通道:教务频道-网上申报-专项奖励申报。申报时间:2018年1月8日15:00——2018年1月10日24:00。

填报内容联系人:李建英: 83808098 ;于潇宇:83808042;张玲 83808084 。
填报系统使用联系人:颜崇斌:83808096。  
教务处、科研产业处、高教所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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