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国家法律,现将以下2项科技成果(专利权)许可实施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6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产业处实名反映。
联系人:李园园
地点:S3-1518
联系电话:83808042,15052454348
科研产业处
2021年5月31日
成果1:一种具有稳定效果的机械加工用支架
科技成果名称 |
一种具有稳定效果的机械加工用支架 |
项目负责人 |
舒希勇 |
学院部门 |
数字装备学院 |
联系电话 |
13861584172 |
工号 |
026105 |
科技成果接收方 |
扬州集智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司 |
合同金额 |
3万元 |
合同期限 |
2021.5.20-2021.12.30 |
拟采取的转让、许可形式 |
□所有权转移 ☑许可实施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或折算入股 □其他: |
定价方式 |
☑协议 □挂牌 □拍卖 □第三方评估 |
到账经费使用方式 |
□绩效发放 ☑设立科研发展基金项目 |
科技成果内容 |
本科技成果为专利,发明人:舒希勇、张金美; 专利权人: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专利申请日:2019年12月20日; 授权公告日:2020年09月04日; 专利号:ZL201922303282.3。 专利创新点: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稳定效果的机械加工用支架,包括底板以及固定杆,所述固定杆设置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底板顶部的靠中间位置固定连接有支柱,所述支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放置板,所述底板的内部开设有空腔,所述底板内腔底板的靠中间位置固定连接有立杆,所述立杆的顶部与底板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立杆两侧的靠顶部位置均固定连接有固定连接杆。该具有稳定效果的机械加工用支架,通过连接板和贯穿孔的设计,用来将本装置与地面进行连接,通过滑槽和滑块的设计,使得连接板具有活动的功能,让使用者在使用时可以将本装置从底板内抽出,不使用时可以将其收纳至底板内,不会影响本装置整体的美观性。 |
成果2:一种方便搬运的机械加工的立式钻孔设备
科技成果名称 |
一种方便搬运的机械加工的立式钻孔设备 |
项目负责人 |
舒希勇 |
学院部门 |
数字装备学院 |
联系电话 |
13861584172 |
工号 |
026105 |
科技成果接收方 |
扬州集智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司 |
合同金额 |
3万元 |
合同期限 |
2021.5.20-2021.12.30 |
拟采取的转让、许可形式 |
□所有权转移 ☑许可实施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或折算入股 □其他: |
定价方式 |
☑协议 □挂牌 □拍卖 □第三方评估 |
到账经费使用方式 |
□绩效发放 ☑设立科研发展基金项目 |
科技成果内容 |
本科技成果为专利,发明人:舒希勇、张金美; 专利权人: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专利申请日:2019年12月31日; 授权公告日:2020年8月25日; 专利号ZL:201922450739.3。 专利创新点: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方便搬运的机械加工的立式钻孔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部的靠依次位置固定连接有立柱,所述立柱的靠中间位置套设有滑套,所述滑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横杆,所述横杆底部固定连接有钻孔机,所述底座顶部的靠另一侧位置固定连接有气缸,所述气缸的顶部与横杆固定连接。该方便搬运的机械加工的立式钻孔设备,通过滚轮的设计,让本装置可以在地面上进行滑动,使得本装置在搬运时无需在依靠多人进行搬运,可以直接在地面上进行推动,通过条形槽、滑槽、活动杆、连接板以及把手的设计,可以让使用者将本装置的没有滚轮的一端抬起,利用有滚轮的一端在地面上进行滑动,方便使用者进行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