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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

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9]10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驻淮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淮科[2019]48号)(附件2)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科研平台(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通知如下:

  1. 检查范围

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工程研发中心、市重点实验室

  1. 检查方式

    院部自查、学校检查、省现场抽查

三、检查要求

  1. 各院部成立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人参加。分管科研平台的领导负责平台安全工作

  2. 建立院部安全责任体系,所有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

  3. 对照省文件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高校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3”、“大学实验室(科研平台)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4进度安排。市重点实验室还需单独填报2019年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5)。

  4. 本次安全检查分工见高校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3”。

  5. 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4月~5月

2、省现场抽查阶段:2019年6月~8月

3、工作总结:2019年9月

四、材料提交

文件命名:院部名称+附件名称

附件3、附件4提交截止时间:2019.5.20

附件5 提交截止时间:2019.4.19

教务处联系人:赵云鹏

科研处联系人:李玲,邮箱:3225013@qq.com,无需纸质稿。

联系电话:83808042

 

 

教务处、科研处

2019 417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9]10号)

附件2:《关于开展驻淮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淮科[2019]48号

       附件3:高校科研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4:大学实验室(科研平台)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5:2019年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表

       附件6:淮信院科研平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