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转发省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高职院校、职业学校、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组队办法
    我市代表队以全额报名参赛为前提,结合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现状,采取选拔、推荐和指定相结合办法,组成淮安市代表队参加省选拔赛。
    技工院校三个职业(四个组别)竞赛,参赛对象为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凡开设此专业的技工院校,必须组队参加市级选拔赛,每个组别不少于3人。经过选拔,每个职业(组别)前3名选手代表淮安市参加省选拔赛。
    世界技能大赛只限年龄,不限学校类别,所有年龄符合要求的青工和学生皆可报名。单个项目报名三人以上,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市级选拔赛,第一名代表淮安市参加省选拔赛。报名人数不足的项目,在广泛征求专家和业内人士意见后,采取推荐和指定的办法,派选手参赛。
    二、命题标准
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淮安选拔赛按照相关职业、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不在另行下发技术文件。为了能将优秀选手选拔出来,命题时将适当增加难度,中级工组,中级工内容占80%,高级工内容占20%;高级工组,高级工内容占80%,技师内容占20%。
世界技能大赛淮安选拔赛按照“世界技能大赛说明”相关内容命题。“世界技能大赛说明”下载途径: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竞赛命题、竞赛裁判、竞赛组织等具体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9日前请各单位将《选手报名表》、《选手汇总表》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竞赛时间:2012年5月5日-6日。
3、竞赛项目、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市级选拔赛和市代表队组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决定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表彰奖励
1、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淮安选拔赛
高级工组竞赛,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均合格,前三名选手报省核准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他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组竞赛,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均合格,前三名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其他选手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项目
对世界技能大赛淮安选拔赛各项目第1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代表我市参加省厅组织的选拔赛,但不享受国内、省内竞赛的奖励政策。
3、所有参赛选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优秀奖”证书。代表淮安市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选拔赛时间紧、项目多、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将尖子选手推荐上来,确保我市代表队整体水平,力争在省级选拔赛上取得好成绩。
    2、按照省厅文件规定推荐选手,选手年龄、学籍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3、为了体现竞赛公正性,省厅要求各市每个竞赛项目推荐一名专家,参与命题、裁判、现场监考等技术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推荐。基本要求是: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现场控制能力、参加过技能大赛的组织或裁判工作、有时间参加竞赛活动。《专家推荐表》(附件3)(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请与2012年4月19日前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七、经费问题
    市级选拔赛费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拔出来的选手集训费用由各单位承担。参加省级选拔赛费用,按省厅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凌国祥 83649686 13951266096
    崔 岩 83668564 13861584100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葛恒淮 83348181 13952328181 QQ:714113023 
陶华生 83348119 15189662988 QQ:28818620
    全市职业能力和技能鉴定工作QQ群:199539350
附件1:淮安选拔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
附件3:《专家推荐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抄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抄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附件1
淮安选拔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王乃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凌国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葛恒淮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杜时涛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
        石光耀 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李卫清 市运输管理处副主任
        蒋 凯 市建设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各参赛院校、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由凌国祥同志兼任,葛恒淮同志兼任副主任。    
        
 
 
 
 
 
 
 
 
 
附件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苏人社发〔2012〕137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
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形成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与世界技能大赛逐步接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计划安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83号)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赛职业(工种)或项目
本次大赛设置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项目有:数控车、数控铣、模具制造、焊接、汽车喷漆、车身修理、汽车技术、钣金、空调和制冷、建筑金属加工、瓷砖贴面、砌筑、园艺、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CAD机械设计、网站设计、电气装置、美发、糖果和面点制作;设置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选拔项目有:车工、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其中车工项目设中级组和高级组两个组别,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只设高级组。
二、参赛对象及年龄要求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工和学生,均可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相应项目的选拔赛(机电一体化项目的选手出生日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各市每个选拔项目分别遴选1名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全省选拔赛;各级各类技工院校中具有技工院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相应项目的选拔赛,各市可分别选派3名选手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项目)的全省选拔赛,参赛选手不受年龄限制。
三、标准和命题
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车工项目高级组和中级组的命题分别以《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为依据,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高级组的命题分别以《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实操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世界技能大赛各选拔项目分别以世界技能大赛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命题,竞赛内容仅限于实操部分。竞赛试题和竞赛细则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四、组织机构
本次选拔赛由主办单位和各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技术工作处。秘书处具体负责选拔赛日常组织工作,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技术工作处负责选拔赛相关技术工作,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各省辖市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各市竞赛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分市选拔赛和省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市选拔赛由市级赛区组委会自行组织。市选拔赛应于2012年5月8日前完成。请各市在5月11日前上报参加全省选拔赛的选手名单。
省选拔赛由省组委会组织,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赛事安排
(一)盐城赛区
选拔项目:车工、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电气装置、数控车、数控铣、机电一体化、空调和制冷。
承办单位: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拔地点: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二)南京赛区
选拔项目:汽车喷漆、车身修理、汽车技术、焊接、钣金、美发
承办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拔地点:南京市
(三)苏州赛区
选拔项目:模具制造、园艺、信息网络布线、CAD机械设计、网站设计、糖果和面点制作
承办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拔地点:苏州市
(四)南通赛区
选拔项目:建筑金属加工、瓷砖贴面、砌筑
承办单位: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拔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各赛区所有选拔项目均在5月下旬完成。
六、奖励表彰
(一)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选拔项目
1.对理论与技能均合格的选手进行排名。高职组前6名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他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中职组前6名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其他选手晋升为中级工职业资格。
2. 对全省选拔赛中获各大赛职业(项目)前12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雏鹰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3. 对参加全省选拔赛的其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4. 对全省选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6名的参赛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参加全省选拔赛的其他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组织奖”。
5. 对参加全省选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平均分前10名的参赛院校,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教学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各市可参照本通知的奖励规定制定奖励办法。
(二)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项目
对世界技能竞赛江苏选拔赛各项目前3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第一名的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国家组织的选拔赛,但不享受国内、省内竞赛的奖励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竞赛活动。各市在广泛开展各类竞赛活动的同时,要适度调控安排竞赛数量和职业(工种),坚持勤俭办赛原则,务求工作实效。同时,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省竞赛活动,合理安排竞赛进度,确保竞赛活动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选拔活动。本次选拔赛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选拔,确保选拔出优秀人选参加全省选拔赛。各选拔赛承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选拔赛实施计划,科学安排场地和设备,确保选拔赛公平公正、保质保量进行。
(三)加大竞赛宣传工作。各市要进一步加大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重视技能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宣传我国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和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职工和学生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郑海松
025-83276090(传真) 1391300078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孙李悦
025-83204335    13701408752
 
2.2012年职业技能江苏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
3.2012年职业技能江苏选拔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
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王立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主任: 杨志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陈建华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委 员: 陈 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蒋 刚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周 中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如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丁兴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吕成鹰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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