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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0日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云顶国际yd888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优基本条件

参加评优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籍注册的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等级

第二条 荣誉种类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

1)根据《云顶国际yd888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各二级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按学期测评,按学年汇总,累计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2)根据班级学生数和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每学年依次按2%、8%、15%比例产生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

3)单项奖学金: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100元/人,奖励比例不超过在校生学生总数的10%。单项奖学金与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可兼得。

1.政治思想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2.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竞赛、社会工作、职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顶国际yd888国家奖学金推荐实施办法》及相应名额,结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按相应文件执行。

5)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顶国际yd888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实施办法》及相应名额,结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按相应文件执行。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按最高获奖级别予以奖励。

(二)三好学生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积极参与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表现突出,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3)比例一般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

(三)优秀学生干部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

4)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前50%以内;

5)在班级、二级学院和学校学生干部范围内评议推荐,其中各班级推荐1名,二级学院、学校团学会推荐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班级推荐人员与各学院、学校团学会推荐人员不可重复。

(四)团学会优秀工作人员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同学服务,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担任学校或学院团学会工作人员满一年以上;

4)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团学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

(五)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

2)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4)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

5)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6)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30%。

第三条 评优程序

(一)申报:每年9月份,凡符合评优基本条件者自愿申报,由班主任(辅导员)参照学生评优条件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评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填报《云顶国际yd888评优汇总表》。

(二)评审:学院根据评优实施细则,对班级上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三)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预选名单进行汇总、初审,并在全校内进行公示。

(四)审批:学生工作处报校领导审批。

第四条 凡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优资格:

(一)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审者;

(二)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党、团或学校行政处分者;

(三)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先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四)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者;

(五)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学费者;

(六)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经研究不予评奖者。

第五条 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79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