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国际yd888 校园内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点击:[]

为加强对通信运营商校园内移动通信基站的规划、选址、设置、使用、运维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淮安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通信运营商校园内移动通信基站(包括室外基站、直放站、室内分布系统,以下简称“基站”),是指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终端(如移动电话、便携式电脑等)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楼顶塔、落地塔、单管塔、增高架等支撑设施和天面、机房、专用传输线路、电源等)。

第二条 校园内基站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安全环保、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负责与基站相关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日常运维管理、合同签订等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基站建设方案的合理性论证、基站用电接入的技术指导、供电保障与管理、施工规范监管等工作;设备与资产处负责基站站址的租赁服务招标等工作;保卫处负责施工人员进出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基站规划与设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校园整体规划要求与相关管理规定。运营商须每年12月前完成下一年度的新增基站站点的备案申请(附件一),提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未经备案的基站原则上不得进行建设,擅自设置或未达到标准(违反规定)即投入运营的基站,学校有权责令通信运营商进行拆除或暂停使用;如拒不执行的,学校有权自行拆除。情节严重的,可移送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因其产生的各种纠纷及经济赔偿责任由通信运营商承担。

第五条 校园内基站管理采取一事一审批制度。通信运营商基站(含新建站点、原有站点)建设与施工须提前申请(附件二),提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如涉及增设电力线路、电表,须经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

第六条 通信运营商须每年6月、12月各统计一次校园内现有基站及相关设施情况(附件三),提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和审核。

第七条 通信运营商在校园内建设基站时须与学校签订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秉承“谁建设、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象及义务。并遵循有偿使用原则,应及时向学校交纳租赁费及电费。

第八条 对校园内的废弃基站,通信运营商应及时巡检并拆除,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备。

第九条 通信运营商应严格遵守校园管网、桥架等公共资源使用规定,做好自身设施(备)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如因通信运营商的设施(备)引发的事故或造成的损失,由通信运营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