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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院 长(行 政)工 作 职 责

2012年05月13日 14:13  点击:[]


副 院 长(行 政)工 作 职 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参加本院部党政联席会,就自己分管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议题和解决办法供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
三、根据院长的布置和有关会议决定,负责审核以院名义发出的文稿。
四、负责落实本院的工作计划,及时检查,向院长汇报计划实施情况,确保本院工作计划的完成。
五、具体负责本院的资产与设备、计划与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六、协助院长组织好教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七、协助院长做好教职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具体负责本院的接待、继续教育、对外培训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院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本院档案收集、整理、分类、上报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本院教职工开展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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